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笔试、面试成绩以及体检、组织考察等程序,现将择优确定录用结果公示如下:
刘青,女,笔试成绩: 74.00 ,面试成绩: 63.75 ,综合成绩: 68.88 ,拟录用为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。
李绍坤,男,笔试成绩: 78.70 ,面试成绩: 66.00 ,综合成绩: 72.35 ,拟录用为继续教育中心工作人员。
张雷,女,笔试成绩: 79.00 ,面试成绩: 60.50 ,综合成绩: 69.75 ,拟录用为学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。
周健华,女,笔试成绩: 76.70 ,面试成绩: 57.50 ,综合成绩: 67.10 ,拟录用为学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。
公示期间为 2012 年 8 月 9 日至 16 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将意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,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圣和巷 7 号
电话: 69249686
北京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
2012 年 8 月 9 日